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洋务派兴办近代煤矿的文化反思

发布时间:2013年12月16日 信息来源:本站原创 点击:收藏此文 字体:

  中西文化的冲突以鸦片战争为原点正式拉开帷幕,清政府中的洋务派冲破传统文化的心理定势和观念束缚,采取“以制器为先”的策略,兴办洋务,企图实现富国强兵的目的,煤是近代文明的动力,近代工业起飞的翅膀,于是洋务派兴办了一批近代煤矿。由于洋务派官僚们的阶级属性决定,他们没有也不可能意识到西方文化中优于中国文化的合理成分,只注意学习西方文化的表面层次与皮毛,把“体”与“用”对立起来,导致中国现代化第一步的失败,也直接导致列强在中国攫取了大量的采矿权,几乎垄断了中国的煤炭生产。

洋务派兴办近代煤矿的历史文化背景

  在明末清初西学东渐运动失败后,清政府自雍正年间起至鸦片战争发生为止,顽固地推行闭关锁国的政策,使中国与西方社会的接触中断了一百几十年。西方社会正是在这期间取得了长足的进步,近代科学体系全面形成,科学技术迅速转化为发达的生产力,资产阶级还建立了一套符合自己需要的政治制度和意识形态。欧美诸国陆续演变成资本主义强国。与西方资本主义国家迅速发展的事实相反,清政府仍以“天朝大国”自居,盲目排斥异质文化的进步影响,因此在封建主义的老路上止步不前。

  十九世纪中叶,中国的封建文化形态与西方的资本主义文化形态之间产生了明显的文化势差,前者腐朽与封闭,后者先进与开放。根据文化交流与传播的规律,这时,先进文化向落后文化流动的客观势态已经形成。因此,伴随着殖民者向东方的侵略,西方资本主义文化也开始对长期与世隔绝的中国发动了冲击,中西文化的冲突以鸦片战争为原点正式拉开帷幕,西方掠强用炮舰打开了中国封闭的大门,一系列不平等条约的签订,使中国逐渐向半殖民半封建社会过渡,李鸿章在同治十三年(1874)描述当时的时局说:“各国条约已定,断难更改。江海各口,门户洞开,已为我与敌人公共之地。无事则同居异心,猜嫌则既属难免;有警则我虞尔诈,措置更不异周。值此时局,似觉防无可防矣。”又说:“东南海疆万余里,各国通商传教,来往自如,麋集京师及各省腹地,阳托和好之名,阴怀吞噬之计。一国生事,诸国构煽,实为数千年未有之变局。轮船电报之速,瞬息千里;军器机事之精,工力百倍。炮弹所到,无坚不摧,水陆关隘,不足限制,又为数千年未有之强敌。”面对这种旷古未有的时局,各个不同阶级和阶层,各种不同政治和文化派别,做出各不相同的反应。代表清朝贵族和大地主、大官僚利益的顽固派,固守传统儒家文化的腐朽观念和价值尺度,仇视和排斥学习西方器物技艺和制度,坚持“祖宗之法不可变”“纲常理论不可变”“孔孟之道不可变”的形而上学不变论。如同治年间大学士倭仁、光绪年间大学士徐桐,企图以“忠信为甲胄,礼仪为干橹”去抵挡西方工业文明的来袭。他们声言“道”和“器”均应一仍其旧,封建教条不得有丝毫改易。洋务派则迫于形势,在一定程度上冲破了传统文化的心理定势和传统观念的束缚,倡导学习西方先进的科学技术,他们承认外夷国家的科学发达,技术进步,认为正是因此使中国战败。中国只要把西方的科技照搬过来,就可以致强致富,凌驾于列国之上,因此,从曾国藩、李鸿章到沈葆桢、张之洞,推行了一整套自强新政,引进了接近西方资本主义国家发展水平的科学技术。令人惊奇的是,洋务派为推行新政,也从中国传统的价值判断中搬出“华夷”观念和“道器”观念,作为理论依据,与顽固派不同的是,洋务派认为“中国之杂艺不逮泰西,而道德、学问、制度、文章,则然出于万国之上”,因时通变地学习西方器物技艺,并不是要“用夷变夏”,而最终是“用夏变夷”。这样,洋务派官僚,打着自强的旗号,向外国购买枪、炮、兵船,并且自己设立军火工厂、兴办军事工业,洋务派官僚们在兴办军事工业遇到一连串困难的时候,提出“富强于富”的口号,办起军事工业以外的其他企业来。他们的意思是,为了求强,先要求富。煤是近代文明的原动力,近代工业起飞的翅膀,兴办近代煤矿,是洋务派绕不过的门坎。

《马关条约》签订场景

洋务派兴办的近代煤矿

  从十九世纪六十年代起,往来于中国沿海口岸和长江内河的列强轮船,以及通商口岸外国人经营的工厂和公用企业需要消耗大量的煤炭。这时期外国轮船所消耗的煤炭,都从其本国载用而来,这自然影响其货运量。美国驻华公使蒲安臣在1864年曾指出:“中国沿海的外国轮船每年消耗煤炭四十万吨,费款四百万两。”而中国大陆的煤窑手工生产,运输条件困难,数量有限,远远不能满足这一需求。早在1862年,英国公使馆职员柏卓安就极力主张用新式方法开采中国煤矿,以满足外国轮运需求。此外,洋务派建立的江南、金陵、天津、福州等机器局,轮船招商局所需煤炭,大都依赖洋煤供应,“一遇煤炭缺乏,往往洋煤进口故意居奇”。因此,洋务派也急切地希望有廉价的煤炭可用。况且,洋务派更担心的是,一旦中外关系紧张,“闭关绝市”洋煤断绝,各局厂必将“废工坐困”,轮船亦必“寸步不行”。所以,他们无不迫切地认为,只有经营近代煤矿才能保证供给。

  外国列强为了获取廉价煤炭,并借机向中国腹地渗透势力,力求在中国地方开设煤窑,以曾国藩、李鸿章、沈葆桢为首的洋务派则主张“借外国开挖机器,开发中国经久利源”。中外势力都需要经营新式煤矿。历时一年多的中英修约谈判在最后拟议的条文中,关于开发煤炭方面议立了这样一条:“句容、乐平、鸡笼(即今台湾基隆)三处产煤处所由南省通商大臣查看该处情形,自行派员试办。其应否雇用洋人帮工及租买机器,一切悉凭通商大臣主政。挖出之煤,华洋商人均可买用。”新约由于英国商人的反对,不曾正式签字,句容等地的煤矿自也不曾进行采掘。可是,清政府上上下下从此便广泛地议论起使用西法采煤的事了。到了1847年,直隶总督李鸿章、两江总督沈葆桢利用筹议“海防”的机会,再次向清政府提出“开采煤铁、以济军需”的要求时,便获得了“先在磁州、台湾试办的允许”。于是,中国近代煤矿工业在长期酝酿之后,开始诞生了。

  从1875年(光绪元年)直隶总督李鸿章为了解决机器制造局和轮船招商局的用煤,根据英商海德逊的提议筹办直隶(今河北)磁州彭城新式煤矿起到1894年(光绪二十年),二十年中,洋务派先后兴办规模大小不同的近代煤矿十六座,其中清政府直接经营即“官办”煤矿六座;而以官创招商承办或商创投靠官府的,即所谓“官商合办”的有十座。而这些煤矿企业,在洋务派主办近代工业时期,因资金无着和购不上机器而宣布失败的二个;因资金不足,中途停办的二个;因管理不善,销路不佳,连年亏损而停办的五个。余下六个矿,只有开平煤矿年有盈余。

中国近代煤矿简况

(1875~1895)

开办年 煤矿名称 经营性质 创办人 基 本 简 况

1875 直隶磁州煤矿 官办 李鸿章 1875年李鸿章奏准开办,向国外订购机器,旋以运输困难,矿藏不旺,遂中止。1882年重组矿务局,经李鸿章允许,在上海拟招资四十万两。因金融风潮,集资不及半数,于1883年底退还股金,停办。

1875 湖北广济兴国煤矿 官办 盛宣怀 1875年聘矿师在湖北勘查,并订购机器;曾委李金镛在上海集股,计划集资十万两,未果;一度用土法采煤,因长年经费无着,停闭。

1876 台湾基隆煤矿 官办 沈葆桢 1879年出煤,中法战争受破坏;1885年恢复,归商办;1887年改为官商合办,旋又收回官办;1889年英国势力试图侵入,未果。

1877 安徽池州煤矿 官督商办 杨  德

孙振铨 初创时资本十万两,其中上海招商局投资三万余两;1883年计划增资,在采煤之外,拟开采金属矿;1891年因亏折,停办。

1878 直隶开平煤矿 官督商办 李鸿章

唐廷枢 1876年筹建,招商集股,前后达一百万两,1882年全部投入生产。

1879 湖北荆门煤矿 官督商办 盛宣怀 移兴国煤矿设备到荆门开采;1880年出煤,运镇江、上海一带销售。1882年曾计划在上海集资,未果。以资本短缺,奉饬停办。

1880 山东峄县煤矿 官督商办 戴华藻 初创时集资两万五千余两,1882年增收股金至五万余两,因资力有限,机器设备简陋。

1880 广西富川县、贺县煤矿 官督商办 叶正邦 1881年集资开办,资本额不详。使用机器不多,矿井积水,依靠旧法抽水,煤质较低,不合新式企业需用,又因运输困难,1886年闭歇。

1882 直隶临城煤矿 官督商办 纽秉臣 1883年招股,设备简陋,主要靠“土法开采,本小利微”。

1882 江苏徐州利国驿煤铁矿 官督商办 胡恩燮胡碧澄 1882年筹建,拟集资五十万两,旋因上海金融风潮,集资困难。又因运输困难,长期亏蚀;1887年李鸿章、盛宣怀接手,但未正式办理。

1882 奉天金州骆马山煤矿 官督商办 盛宣怀 1882年拟招商集股;集得资本二十万两,盛宣怀将之移用于电报局;仅对矿山作勘测活动,但未开采,1884年停闭。

1883 安徽贵池煤矿 官督商办 徐  润 唐廷枢、徐润利用轮船招商局资金,为吞并池州煤矿而设,旋因1883年徐润破产,煤矿改由商人徐秉诗接办,规模很小。

1884 北京西山煤矿 官督商办 吴炽昌 1883年筹建股份公司。矿局与醇亲王、李鸿章都有联系。1884年使用机器开采,到1886年称月产十余万斤。

1887 山东淄州煤矿 官办 张  曜 1888年开始用少量机器开采,到1891年张曜死去,矿遂停办。

1891 湖北大冶王三石煤矿 官办 张之洞 为供应汉阳铁厂需要,自1891年开始经营,耗资约近五十万两,1893年因积水过多,被迫停止开采。

1891 湖北江夏马鞍山煤矿 官办 张之洞 汉阳铁政局出资,1891年筹建,1894年出煤,因经费支绌暂用土法,煤质不良。

  

    资料来源:张国辉《洋务派运动与中国近代工业》

洋务派兴办近代煤矿的文化分析

  洋务派为了对付“数千年未有之强敌”,度过“数千年未有之变局”,主张在维护封建制度的基本原则下,接受资本主义列强的技艺,并以这种新技艺“补”封建旧制之“阙”,起清廷统治之“疾”,以达到维护风雨飘摇的清王朝和封建制度的目的。然而,历史是顽固的老人,它有自己的一定之规,洋务人物懵懵懂懂穷于应变而采取的“以制器为先”的策略,竟不期而然地既符合了异质文化接触始于物质的规律,又基本顺应了中国当时学术趋于务实的潮流,当然也满足了保疆卫国抵御外侮的全民要求。而洋务派兴办洋务总是依着内本外末的精神从事的。李鸿章说,仿习机器,不过是“如病方亟,不得不治标的权宜之计,非谓培补修本之方,即在是也”。王韬说:“风俗厚,人心正,可使制梃以挞秦楚之坚甲利兵矣。西法云乎哉,而西法自无不为我用矣!由此本治末,洋务之纲领也。欲明洋务必自此始。”因此,同一个洋务运动,从世界范围看,它是资产阶级按自己形象创造世界的初步胜利;从中国范围看,它是师夷长技以制夷的勇敢尝试。概括言之,它是西方文化与中国文化碰撞时的第一个回合交手,是中国文化基于自己主导观念对外来文化某些基本因素作出的初步选择。由于洋务派所经营的“制器”“练兵”“兴学”等事业,未能突破封建政治制度和文化体系的框架,因此,其经营的近代企业(包括近代军用工业在内),从其经营形式看,表现为官办、官督商办和官商合办三种组织形式。总的说来,军工企业全部采用“官办”形式。李鸿章在1865年就对清政府作了明确的交代:“臣料数十年后,中国富农大贾必有仿造洋机器制作以求利益者……不过铜钱、火器之类,仍照向例设禁。”就是说,新式军火工业必须全部由“官”垄断,禁止民间制造。在甲午战争之前,采用官商合办的企业几乎绝无仅有,基隆煤矿虽一度酝酿,并未实现。张之洞《劝学篇》虽有“劝工、劝农、劝商”之倡,但限制在官办和官督商办的规范之内,张之洞说:“华商陋习,常有籍招股欺骗之事,若无管权为之惩罚,则公司资本无一存者矣。机器造货厂,无官权为之弹压,则一家获利,百家仿行,假冒牌名,工匠哄计,谁为禁之?”他认为中国工商业的发展,只有在封建官权的保护下才能实现。而近代中国的现实却证明,正是封建官权阻碍了工业化的步伐。

  洋务派兴办的近代煤矿,创办人大都是封建官僚和地方官吏,在经营管理上与其他的官办事业一样,从一开始便暴露出衙门作风,腐败不堪。为开办基隆煤矿,于1876年成立的台湾矿务局,官府当局委派船政局总监工,候补道叶文澜任矿务督办,总揽经营管理大权。而开采煤矿的创办经费则由闽浙总督从饷项中筹拨,经营管理的行政人员则官府委派,官府中的大官僚可以随便派私人“代表”在矿局任职,这些人不懂科学,不懂技术,而又不深入实际调查研究,常常是远离生产现场发号施令,往往坐失良机,耽误工程,造成原本有限的资金白白浪费。那个身为矿务督办的叶文澜,经常住在厦门做他的大买卖,“他既不在矿厂,他的代办便也告了假。代理代办的人也走开了。结果矿厂长期没有个负责人。”基隆煤矿管理之混乱,可想而知。官督商办的直隶临城煤矿,在临城便设了一个总局,两个分局,每隔四十华里便设一个局,造成非生产人员多,开支大,初办的头十年,年年亏本。不仅如此,这些人又都贪财如命,想尽办法搜刮钱财,中饱私囊。台湾道刘璈在整顿台湾矿务局过程中指出:台湾矿务局官员借官方允许煤炭长期堆积可以降低质量等级,以及长途运输,允有一定量的折耗的规定大肆舞弊。他指出光绪七年十二月(1881年1月),矿务局的报册情况是:“官炭既耗,总炭不加;总炭既耗,粉炭不加;而粉炭且转有失耗。究不知耗在何处?”又如,“八斗以总炭一万九千八百五十余石起解,基隆只收一万六千五百五十余石,十余里间少去三千三百余石”;“八斗以粉炭九千零一十石起解,基隆仅收粉炭三千四百三十石,竟少去五千一百八十石!基隆收发之时,又各有失耗,大概又去一成之谱。既减成色,复失斤重,一转移间,一月之内,耗至八千余石之多”。

  洋务派在经营近代煤矿时,主持人不遵循市场规律,不懂经营管理。基隆煤矿因福州船政局的需要而建,它的产品也是以商品的形式提供给福州船政局的,只是在计价上略低于市价。但是历年来供应福州船政局的数量并不多,多数煤炭仍在市场上销售。试图改进台湾煤矿销售情况的刘璈的一段话,也证实了这一现象是长期存在的。他指出:“官井每年出炭一百数十万石,官中只用二三十万石,所用之煤少,所存之煤多。”可见,对福州船政局的供应并不影响基隆煤矿商品生产的性质。然而,台湾矿务局的主持人,根本不分析市场的实际情况,一味坚持高价政策,致使煤价远远高于当时私营煤户的售价。比如,1879年,官炭每百石售价二十一元,而私营煤窑所产上等煤(质量与官炭成色相当)每百石的售价仅在十五至十八元之间,这就使官煤在市场上处于劣势。至于台湾以外的市场,也因煤价昂贵而相继丧失。尽管如此,台湾矿务局仍不考虑改善办法,宁可坐视上等之煤化为次等之煤,次等煤再化为下等,下等之煤,一火自焚,不值一钱,也不降低煤价。结果,存煤出积,成交稀少,企业连连亏损,实为官办企业一个十分奇特的怪现象。

  洋务派兴办的近代煤矿,不论采用官办、官督商办、官商合办何种形式,也摆脱不掉以权力为运转中心的单轴社会运转体系,市场并不是独立运作的,而是镶嵌在权力的“磁力场”上,权力垄断了大量的市场资源。1877年4月,基隆八斗煤井在凿到269尺5寸的深度时,发现了3尺5寸厚的煤层。经过化验,其“成色甚佳,与外国上等洋煤相埒煤质坚亮且轻,能耐久烧,并少灰土,询称好煤”。在全面投入生产时,福建巡抚丁日昌便计算成本,用机器生产“每吨煤约在一元三角左右,运至香港每吨可值五六元,计每吨可得剩余三四元”,“倘若将台湾民矿,一律由官买回自办,以断葛藤,将山中之煤无尽,即公家之利无穷。”根据丁日昌的意图,台湾道为官办煤矿保持垄断地位,在1878年便以防止民窑积水泄入官矿为借口,封闭煤矿附近十二座私营煤窑,禁止手工户采掘。随后,陆续封闭了其他各地的私营煤窑。由于官办煤矿“经营紊乱”,三分之二的矿山设备能力未能得到发挥,台湾官办煤矿的产量始终不能满足市场的需要。这项措施,虽然严重损害了私人煤矿的利益,但没有完全堵塞私人煤窑的活动余地。开办唐山开平矿务局时,清政府即规定“距唐山十里内不准他人开采”,“不准另立煤矿公司”,而且“土窿采出之煤应尽商局照时价收买,不准先令他商争售”。官府直接控制和干预企业的运作。台湾基隆煤矿,在中法战争后的恢复过程中,台湾巡抚刘铭传提出用官商合办的形式着手恢复。采用官商合办的形式后,一度使基隆煤矿的恢复工作进行得比较顺利。1887年,煤矿的全年产量达到一万七千余吨。这时,倘能改善运输方法,便能促进生产的进一步发展。但是,商人对官方的控制不满,以致对修建八斗煤矿到基隆码头的铁路一事,态度消极。而刘铭传在这时又主观地认为铁路“工程已办十分之九,以后资本无用增加”,便将商股退还,重将煤矿收回官办。然而,重归官办后的基隆煤矿不多久便又出现了月月亏损的旧局面。官督官办的开平煤矿,1877年9月拟定的招商章程,尽量表明其以商品生产为目的,由商人主持企业,充分注意投资者的资本安全,但在企业中主持一切的,则是与北洋集团李鸿章有密切关系的大买办。1892年,开平局总办唐廷枢死后,李鸿章委派出身醇亲王侍役的江苏候补道张翼继任开平矿务局总办,张翼掌管开平矿务局以后,一反开平矿务局历来采用的招资集股的办法,而直接以矿务局的财产作为抵押,向外国势力乞求贷款。第一次向英国墨林公司举借英金二十万镑,嗣后又向德华银行举借四十万两。以举借洋债代替招徕资本,堵塞了私人资本的发展机会,使外国侵略势力方便渗透到企业的要害部门,严重地损害了自身的独立性。

  从十九世纪三四十年代,西方资本主义殖民者大举东侵,中国这个封建帝国紧锁的大门被外人强行打破,而“与外界完全隔绝曾是保守旧中国的首要条件”。这个“首要条件”一旦丧失,封建中国这具“木乃伊”便迅速风化。敏感的梁启超1901年指出:“中国自数千年来,常立于一定不易之域,寸地不进,跬步不移,未尝知过渡之为何状也。虽然,为五大洋惊涛骇浪之所冲激,为十九世纪狂飙飞沙之所驱突,于是穹古以来,祖宗遗传、深顽厚锢之根据地,遂渐渐摧落失陷,而全国民族,亦遂不得不经营惨淡,跋涉苦辛,相率而就于过渡之道。”面对这种旷古未有的“过渡时代”,洋务派主张“变器不变道”“变末不变本”,即在保存封建制度的前提下,“留心西人密巧”,提倡学习“西技”“西艺”,也兼及“西政”,并在他们主持的部门和地区兴建军事和民用工业,修造铁路,创办学堂,组训新式陆海军,兴办煤铁矿等。而文化作为一个有机体,它自己内部各因素之间是和谐的、整合的。西洋文化也有自己的本,中国文化也有自己的末,每种文化都各有其本末。当时真正做到如此清晰地提出问题而不傲然以本自居以末视人的,大概应推郭嵩焘(1818~1891)。他还在出使英伦以前,便说过:夫政教之及人,本也;边防,末也。而边防一事,又有其本末存焉。敬绎六条之议,如练兵、制器、造船、理财数者,皆末也;至言其本,则用人而已矣。……嵩焘窃谓西洋立国有本有末,其本在朝廷政权,其末在商贾、造船、制造,相辅以益其强,又末中之一节也。故欲先通商贾之气,以立循用西洋之基,所谓其本末遑而姑务其末者。能够看到西洋立国也有本末,加之公认西洋之末高出自己一节,一个必然的结论,自是“循用西洋”,即依次渐进地学习西洋,由末儿探其本。郭嵩焘的这个条议,道出了事情的真相,却未引起当事者应有的重视。而洋务派多认为,中国所缺的,只在船坚炮利之类的末事,其他纵有呰窳,也只需反求诸己便足。洋务派兴办洋务,只是达到文化之物质层面的接触与改变。然而物质变化所必然带来的诸多问题,许多都是物质自身所无能为力的,而有待制度与理论来解答。洋务派兴办的近代煤矿,官办煤矿直接由官僚控制,官督商办煤矿由于官方垫借官款,委派承办人,这便使新式企业的领导权一开始就掌握在洋务派官僚集团的手中,这样,这些近代企业在人事组织方面具有强烈的封建性,唐廷枢、徐润、盛宣怀,郑观应等,在企业中担任总办、会办、督办、帮办等职务,其进退完全听命于李鸿章。在企业里,这些人虽然掌握经营管理权,但是,重大措施还必须绝对依从北洋的主张。郑观应所谓“官督商办之局,权操再上”,指的就是这种关系,长期担任开平矿务局总办的唐廷枢,也曾不含糊地把他与李鸿章在企业经营上的关系描绘为“北洋总督在领导,而我是推动者”。这说明被委派为主持的企业承办人不过是作为北洋集团的经纪人,为李鸿章控制现代企业起着掩饰作用。这些人本身在当时也是作为这个集团的成员而起作用的。虽然,洋务派兴办的官督商办,在转变过程中有各种不同的情况,但有一个共同的现象,在二十年代中期以后,普遍地停业了公开招股活动,遇到资本不足时,便乞求洋债作为解决手段。这意味着北洋集团是用压抑和堵塞私人投资的方法,以减弱这类企业的商办性质,同时又假外资把企业的发展引上官僚资本主义的道路。从1883年起,李鸿章一反过去“商务应由商任之,不能由官任之”的论调,同时不顾“揽载贸易,未便由官出场”的忌讳,为发展官僚资本逐渐铺路搭桥,从而使官督商办的企业被剥去商办的外衣,转变为北洋集团的私产。正如孙中山所说的,“仅仅只是铁路,或是任何这样欧洲物质文明的应用品的输入,(就是这种输入如那些相信李鸿章的人所想象的那样可行的话)就会使得事情越来越坏,因为这就为勒索、诈骗、盗用公款开了新的方便之门。”而从1861年正式办理洋务,到1894年中日战争,33年的生聚教训,一场战争便做了总结,大清帝国于1895年签订了《马关条约》,败给后来居上的东临小国。中日甲午战争之后,特别是在《胶澳租借条约》签订以后,列强在中国攫取了大量的采矿权,并进行大量投资,几乎垄断了中国的煤炭生产。其实,在兴办洋务的争论和实施过程中,顽固派和洋务派实际上是殊途同归。他们的目的都是以维护纲常伦理为核心的传统儒家文化和封建制度。所不同的是,顽固派企图通过闭关自守,逆历史潮流而动的方法达到目的,洋务派则希望通过学习西方文化的物质层次来装备、维护已经腐朽的封建制度。后来,资产阶级改良主义者把中国和日本两国学习西方的经验加以比较,第一次痛苦地发现,救亡之路不仅仅在于学习西方的物质文化,西方不仅有先进的科学技术,而且有先进的社会政治法律制度,有一套精深的社会科学理论,这些正是日本学到手,使自己“脱亚入欧”的成功经验和洋务派没有学到手,使中国现代化第一步失败的教训。

参考文献:

1.肖父、李锦全.中国哲学史[M].人民出版社.1983.

2.冯天瑜.中国文化断想[M].华中理工大学出版社.1989.

3.张国辉.洋务运动与中国近代工业[M].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1979.

4.贺麟.文化的体与用[M].商务印书馆.1947.

(作者:佚名 编辑:admi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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